2008年8月,家住長壽區的王老闆因修建廠房急需資金,便找鄰居加朋友關係的李先生求助。李先生很耿直地借給他24萬元,並約定王老闆在2010年7月14日前還清。
  但是,王老闆還了5萬元後,就找種種藉口不再還款。2010年7月26日,李先生起訴,法院判決王老闆還錢。但是,王老闆依舊不還錢,李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  執行法官多次查找王老闆及其財產,可他轉移了財產,人也不見了。
  今年1月7日,長壽區法院的執行法官再次梳理“老賴”情況時,通過公安機關共享信息平臺,查到了王老闆的蛛絲馬跡。原來,2013年12月11日,王老闆向沙坪壩區公安局覃家崗派出所報案,聲稱自己車內物品丟失,裡面有重要的合同和票據,並留下了住址及聯繫方式。
  執行法官得到這條重要的線索後,執行局領導當即組織執行法官和法警按圖索驥,找到王老闆的藏身之處,將他揪住。
  在執行法官和昔日朋友李先生的面前,王老闆自知理虧,表示協商處理欠款一事。
  在執行法官的勸說下,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:王老闆先還給李先生2萬元,每年農曆12月27日償還3萬元,直至付清19萬元為止。
  執行法官稱,類似的“老賴”如不履行債務,輕則拘留,重則會被判刑。
 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陳亞寧 邢海龍  (原標題:借19萬失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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